一、“三步曲”全面推进“三公消费”治理

  抚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三公消费”问题,坚持把推进“三公”消费一体化监管工作作为全市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高标准超前谋划、高规格领衔推进、高起点组织落实等“三步曲”,全面推进了“三公消费”专项治理工作。

  1、高标准超前谋划。为深入探索治理“三公消费”的有效途径和可行方法,抚州市纪委通过深入调研、认真研究,于2008年决定选择东乡县作为该项工作的试点单位,先行试点,为全市积累经验。四年来,东乡县在市纪委的领导下,围绕公务卡制度改革,先后推行了公务用车招标定点维修、公务接待定点管理刷卡消费以及机打发票报账制度,并将公车运行、公务接待、公务用品购买、会议申报等公务消费行为整合起来,实行定点管理、网络监控、刷卡消费及机打发票报账制度,初步探索出了“三公消费”一体化监管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政治、经济效果。为进一步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市纪委2012年决定对东乡县“三公”消费一体化监管工作经验进行总结提升,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

  2、高规格领衔推进。全面实施“一把手工程”,不断强化“三公消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力。在今年召开的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大会暨市纪委三届二次全会上,市委书记龚建华对“规范三公消费”专项行动进行了专题部署,并强调要大力弘扬“勤、俭、廉”的作风,牢固树立勒紧裤带过紧日子、勤俭办一切事情的思想。市纪委监察局成立了“规范三公消费”专项行动督查组,督促指导各县(区)开展“三公消费”一体化监管体系建设。各县(区)都成立了由县(区)长为组长,纪委书记、常务副县(区)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初步形成了“党政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同时,市纪委通过组织召开现场会、推进会,开展横向交流等形式,积极推广东乡县规范和治理“三公消费”的成功做法和经验,有效发挥了试点单位示范引领作用。

  3、高起点组织实施。市委、市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开展“规范三公消费”专项行动转变干部作风创优发展环境的意见》和《抚州市“规范三公消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推进“三公消费”专项工作的工作目标、总体安排、工作内容、实施步骤和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并按照“先县(区)、后市直,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原则,将“规范三公消费”专项工作细化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总结完善三个阶段共13个步骤。各地普遍建立健全了各负其责、协调配合、上下联动、层层督办的工作推进机制,并采取重点督导、交叉检查、组织抽查等方式抓好工作落实。为培训工作骨干,市纪委通过以会代训、参观学习、举办业务培训班等形式,先后10多次对各地各部门“规范三公消费”专项行动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集中辅导,并采取发督办单、通报、约谈等形式,及时掌握全市的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工作落实。

  二、“三坚持”深入规范“三公消费”行为

  根据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务采购等“三公消费”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抚州市积极探索对“三公消费”产生费用进行在线审核、实时监控和全程监管,不断织牢公务消费“防腐环”,有效地规范了“三公消费”行为。

  1、坚持消费“三定”。一是招标定点。通过公开招标投标确定了一批宾馆、酒店、饭店、餐馆、商店、汽车维修(装饰)厂家、保险企业、加油企业作为“三公”消费定点服务单位;对定点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和商品价格浮动制。目前,各县(区)正在对辖区内商家进行全面摸底,紧锣密鼓地开展招标定点的前期准备工作。二是结算定卡。11个县(区)启动了公务卡结算制度,推行了公务接待定点刷卡消费,市本级公务卡实施单位206家,发放公务卡3236张。三是报账定票。实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和机打发票报账制度,明确规定所有财政性拨款单位“三公”消费,未取得税务部门监控的税控机打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

  2、坚持管理“三化”。一是管理数据化。各县(区)对预算单位三年“三公”消费支出进行全面审核,采集基础数据,建立“三公”消费监管数据库。二是管理信息化。目前,正在进行“三公消费”电子化监控管理软件采购和软件设计的前期准备工作。三是管理网络化。在市、县(区)财政部门、监察部门建立“三公”消费电子化监控网络平台,对全市所有县(区)的公务用车维修(保险、加油、装饰)、公务接待、公务用品购买、公务会议采购进行在线审核、实时监控和全程监管。

  3、坚持监督“三专”。一是专业监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知识人员,担任驻厂(店、宾馆)监理员,加强对定点商家的监管。二是专项监督。对县(区)和市直单位的“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会议差旅”三项费用以及大额发票报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狠刹铺张浪费歪风。三是专表公开。各单位在财务报表中专门设立“三公”消费明细表,定期在本单位公开。

  三、“三结合”切实增强“三公消费”成效

  抚州市把“规范三公消费”专项治理工作与作风建设、现代科技和行政问责相结合,大力促进规范治理与作风建设互动、与现代科技相融、与行政问责挂钩,使“三公消费”规范难、监督难、查处难的“三难”局面得到有效改善,有力地提升了“三公消费”专项治理的成效。

  1、与作风建设相结合。推进“三公消费”专项治理工作,是厉行勤俭节约、降低行政成本的内在要求,也是转变干部作风、创优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建设幸福抚州的总体目标,坚持从“勤俭办事”的要求出发,把“规范三公消费”专项治理作为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内容,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大力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并从预算安排、改革管理等入手从严削减“三公”费用支出,有效预防了“三公”消费无序无度和过多过滥,进一步纯洁了党员干部队伍,树立了干部勤俭节约的良好形象,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2、与现代科技相结合。在推进“三公消费”专项治理工作中,市纪委积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线运行、同步传输、全程留痕、联网运行、实时监控等功能,不断加强科技管理平台建设和软件的普及升级,重点开发并运行了公务卡结算平台、税控机打发票、用车管理信息平台、“三资”(资产、资金、资源)管理软件系统等,将“三公消费”的所有流程在公务消费一体化监管系统中固化了下来,确保了即时监管软件、银行POS机设备、国库集中支付之间实现了无缝连接,有效防范了权力滥用,促进了监管体系科技化运行。

  3、与行政问责相结合。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务外出三项费用以及大额发票报销等“三费一票”情况,实行一季一检查、半年一提醒、全年一通报,对出现公务消费失管失控、严重超支、铺张浪费等违纪违规行为的班子和个人,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进行问责,狠刹奢侈浪费歪风。同时,市纪委将把“三公”消费一体化监管工作推进情况,作为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向市纪委全会述廉受评以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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